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引领作用,推动宁波市教育科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教育强市、教育强县(区)建设和“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根据《宁波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课题类别及要求
1. 类别与数量:
(1)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德育)课题,立项数80项,详见申报说明1,特别要注明德育类别。
(2)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学生成长指导)课题,立项数90项,详见申报说明2。
(3)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学前教育)课题,立项数100项,详见申报说明3。
(4)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基础教育教共体)课题,立项数50项,详见申报说明4。
(5)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课题,立项数40项,详见申报说明5。
(6)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青年教师)课题,立项数80项,详见申报说明6。
(7)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评估监测)课题,立项数50项,详见申报说明7。
(8)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东西部合作)课题,立项数40项。
(9)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中青年干部)课题,立项数40项,详见申报说明9。
(10)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人工智能与后勤装备)课题,立项数50项,详见申报说明10。
(11)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陶行知研究)课题,立项数50项,详见申报说明11。
(12)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职业教育)课题,立项数50项,详见申报说明12。
(13)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高等教育)课题,立项数50项,详见申报说明13。
2.申报要求:
(1)研究期限:研究工作一般须在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最多不超过2年。
(2)选题:本次课题申报选题范围参照各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3)执行。
二、申报条件
1.各级各类学校(单位)通过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区(县、市)教科所(室)和市直属规划办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单位)申报或联合申报。
2.每个主持人在各类专项课题中只能申报1项,作为研究成员,参与课题申报不能超过2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正在承担市教育规划相应类别课题而未结题的;
(2)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市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或获奖的。
如有不符申报条件申报的,经审核确定,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并减少相关区县(市)明年申报指标。
三、申报形式与截止时间
本次各类专项课题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系统网址是:宁波市教科所官方门户网站:http://nbjks.cn—点击进入“管理平台”—进入登录界面—老用户直接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新用户则需要通过“新用户注册”进行用户信息注册,注册后需再次登录)—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项目申报页面—《活页评审表》上传到“申报材料”栏目—《申报评审表》上传到“佐证材料”栏目。操作手册详见登陆页面文档。
新平台正在调试中,系统将于2025年11月11日8点开放申报,于2025年11月15日15点关闭(管理单位审核需在此时间前完成,所有课题均需上传活页评审表)。请各管理部门根据时间安排先期做好线下的课题选拔培育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
1.高校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向市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
2.区(县、市)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区(县、市)教科所(室)申报,区(县、市)教科所(室)作为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在审核通过后,向市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
3.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申报。申报者由市直属学校教科规划办初审通过后,由单位课题管理人员汇总后通过申报系统报送市教科规划办公室。
五、申报数额分配
各高校申报数额分配(陶行知对学校不限指标):
单 位 | 高等教育 | 学生成长 | 终民 教育 | 职业教育 | 法治教育 学校德育 | 陶行知 |
宁波大学 | 8 | 2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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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 | 5 | 2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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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5 | 2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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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学院 | 5 | 2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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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诺丁汉大学 | 5 | 2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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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 | 5 | 2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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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 5 | 2 | 2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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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大学 | 5 | 2 | 2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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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3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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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3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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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3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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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3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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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3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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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放大学 | 3 | 1 | 4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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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技学院 | 5 | 2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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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 /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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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6 | 25 | 27 | 26 | 16 | 30 |
(备注:东西部合作、中青年干部、陶行知等由学校、单位自行申报,不做申报规定。)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区(县、市)教科所(室)和市直属学校(单位)应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做好初审工作,按申报数额统一汇总上报。
六、报送材料
(一)《课题申报评审表》
1.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按下达的指标完成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并盖公章——交还申报者做成PDF上传到平台“项目管理”中的“佐证材料”栏目——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作为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在平台上审核通过。
2.区(县、市)教科所(室):由申报学校(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提交区(县、市)教科所(室)初审——区(县、市)教科所(室)初审通过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交还申报学校(单位)做成PDF上传到平台“项目管理”中的“佐证材料”栏目——区(县、市)教科所(室)作为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在平台上审核通过。
3.市直属学校(单位):按下达的指标完成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并盖公章——做成PDF上传到平台“项目管理”中的“佐证材料”栏目——市直属规划办作为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在平台上审核通过。
(二)《活页评审表》
由申报老师直接上传至平台“项目管理”中的“申报材料”栏目。
(三)《申报汇总表》
由高校科研部门、各区(县、市)教科所(室)、市直属学校统一发至各项目指定邮箱。
七、申报流程
1.申报教师填写《活页评审表》、《课题申报评审表》,电子材料命名要求:(1)申报评审表命名:“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2)活页命名:“课题名称”,不得出现教师姓名。
2.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申报评审表、活页评审表、申报汇总表、个人诚信承诺书)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处张艳艳(钉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25年11月4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3.由于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如申报数量超出限额,届时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推荐。
4.拟推荐人员进行网上填报。
附件:
1.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表
2.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活页评审表
3.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选题指南
4.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5.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各专项课题申报说明
6.个人诚信承诺书
科研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