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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鄞州区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9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现转发《关于开展鄞州区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请满足申报资格的教师将参评成果于6月25日上午10:00前交至行政楼207,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纸质材料包含申报表1份、成果原件1份(无法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成果简介1份、成果正文1份(著作类除外)。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科研处张艳艳钉钉。

成果形式为论文和著作的,请申报者和所在单位负责核实刊号、书号的真实性,并附核实结果的打印(复印)件。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1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允许使用复印件,并须盖申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张艳艳

电话:13958398151

附件:关于开展鄞州区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科研处

2025年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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