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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宁波文化研究工程(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1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5年度宁波文化研究工程(第一批)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宁波文化研究工程是繁荣宁波文化事业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事关宁波文化强市建设的重大学术工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五年实施方案(2022-2026年)》安排,突出大文化,开展大研究,实施大工程,打造系列化、标志性重大成果。

二、课题名称与方向

(一)宁波专题类学术史研究

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总体方向,选择包括宁波经学史、宁波理学史、宁波心学史、宁波史学史、宁波儒学史、宁波文学思想史等题目进行申报,择优立项1-2项。

成果形式与项目经费:著作;每个项目资助3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8年6月(具体以协议为准)。

(二)咨政报告

1.宁波传统文化中的创新基因及传承发展研究

2.人工智能时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申报人须按上述课题名称进行申报,不接受其它选题。

成果形式与项目经费:研究报告(含决策建议稿);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6年6月(具体以协议为准)。

三、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以上职称,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2.课题负责人在本次项目中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列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号)管理。

2.申报项目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市社科联(市社科院)组织专家评审,经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党组研究同意后予以立项,并签订协议书。

3.经费管理: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50%经费;项目完成并结题后,拨付剩余50%经费。

4.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原则上不少于25万字(版面字数);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具体以协议为准)。

五、申报办法


1.须按此次通知选题进行申报,著作类课题可在选题方向内适当调整课题名称和出版名称。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3.须提交纸质《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1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5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报送至科研处。

4.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4月20日早上10:00,逾期不再受理。

5.本次申报表和活页请向各学院科研主管领取。

6.特别提醒:各类申报材料在上传、传输、加工、打印过程中切勿出现单位或个人水印。

联系人:张艳艳

电话:13958398151(658151)

科研处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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