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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科研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科研团队建设与科研平台建设,凝练科研方向与优势,学校将组织开展新一批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机构的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方针

科研机构的设置应立足于学校专业学科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应用性研究,鼓励跨学科交叉,鼓励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政合作,促进科研资源最大效益的发挥,成熟一个组建一个。

科研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评,优胜劣汰,滚动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科研机构应具有符合专业学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相对稳定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条件(包括场所、必要的设备),且能形成一定的研究特色和优势。

2.科研机构的设置一般以二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方向为基础,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研究领域,可予优先设置。

3.科研机构负责人要求在学术上造诣较深,富有开拓精神,组织领导能力较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科研机构的学术梯队要求合理,应有一定数量的中青年研究人员。机构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研究时间,愿意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愿意接受机构负责人的领导。

5.科研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校外研究人员,但本校研究人员的比例一般不少于60%。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者请认真填写《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机构设置申报书》并打印一式3份,经所依托部门初审通过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档请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mail.zjpc.net.cn)。

2.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发文成立。

附件: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暂行).doc

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机构设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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