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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处室、中心:近日,宁波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创新环境营造专项申报通知》,根据文件精神,2015年度宁波市科技局将进一步整合科技计划项目,对原有科技计划项目体系进行调整,将原有的科技创新条件平台建设、高新技术发展产业化和农业与社会发展三个一级计划调整为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条件建设专项、创新环境营造专项等四个一级计划。其中,创新环境营造专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奖励”。本次申报与我校相关项目主要是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度自然基金项目申报重点围绕我市4+4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建设中遇到的关键性、共性难点学科问题开展项目设计、提炼和申报。

2、申报条件:

①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经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也可申请;

②主要申请人年龄应在50岁以下;

③申请项目的前三位承担者之一已获得经费支持、且在研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两项以上(含两项),原则上不予受理其负责的新申报的项目。

3、申报材料:

①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

②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需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项目负责人学历或职称复印件。

③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需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三名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表和推荐专家职称复印件。

④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和项目合作协议。

⑤查新报告。

4、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有意申报教师请与科研处联系,经注册开通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已经注册的用户无须再注册)。

5、申请者请先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等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处。

6、受理时间安排:我校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5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因今年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紧,且要求提交查新报告(查新报告需由具备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查新报告出具时间一般需15天),请我校有意申报教师抓紧时间,及早准备!

附件:1、关于2015年度创新环境营造专项申报通知.doc

2、2015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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