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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征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8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各类评审、评价、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满足科技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面向省内、外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专家库专家的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等3种类型。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相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技术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技术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

(2)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

企业技术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2.管理专家

(1)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职务;

(2)担任高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

(3)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或担任中层以上职务超过5年;

(4)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5)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所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6)长期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3.财务专家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8年以上;

(2)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与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征集方式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家库专家面向省内外公开征集。请各个学院、部门,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每个二级学科推荐专家不少于5人。

三、具体要求

(一)请专家根据《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家库征集专家信息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这将作为系统自动抽选候选专家参加科技评审、咨询活动的重要基础条件。

(二)各学院、部门请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仅用作专家咨询报酬发放,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否则专家费将无法发放。我校将对所有专家信息严格保密。

四、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专家信息表纸质稿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校网站公示后入库。

此次集中征集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于每年4-5月集中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审核。

附件: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家库专家征集信息表.docx

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家库专家申请汇总表.xls

科研处(科技产业与社会服务处)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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