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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中国药学会-以岭生物医药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方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6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近日,中国药学会发布了《关于推荐2019年中国药学会-以岭生物医药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现面向全国征集申请,经评审通过的中标项目将给予项目资金支持。现将推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和遴选方式

(一)主要内容。针对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筛选具有新结构、新物质、新配方、新制剂靶向、长效、缓控释或新用途等特征的化学药、中药、生物技术药的研发项目。重点支持通过新靶点或多靶点、分子靶向或信号网络机制产生药效的新化学实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50100万元,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完成后,若寻求技术合作或转让,同等条件下以岭药业具有优先受让权。

(二)遴选方式。由中国药学会筛选项目,基金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给予资助,以岭药业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分年度拨付。

二、承担项目条件和要求

本基金项目实行“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

1.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60岁;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工作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4)在承担任务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6个月;用于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50%

2.为确保研究任务完成,每个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只能申请一项,验收后可再次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人员;

3.申请者要遵守科学道德、学术自律,实事求是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项目申报书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中国药学会-以岭生物医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8份,A4纸打印,在“十二部分声明”处签字,“其它需要声明的事项”中选择打钩,一并提供电子版。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19418日,逾期不受理。

六、评审和签订任务书

中国药学会组建评委会,项目获得者由评委会投票并评选产生。签订项目任务书将另行通知。可从中国药学会网站(www.cpa.org.cn)查询。

 

联系人:方

话:88223023

箱:2493240374@qq.com

 

附件:中国药学会-以岭生物医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19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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