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科技产业与社会服务处)
网站首页部门简介科研政策科研平台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学术期刊下载中心新闻通知学校主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通知>>申报通知>>正文

关于遴选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第一批青年教师“学科骨干”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着力推进我校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加强我校教师梯队建设,激励青年教师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促进青年教师产生优秀科研成果,我校2019年青年教师“学科骨干”遴选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团队意识较强。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4.担任专业课程负责人的优先考虑。

二、申报数量

商学院、中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药学院各限报3名,食品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基础学院各限报2名,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择优推荐。

部门汇总、推荐签字盖章,提交《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青年教师“学科骨干”遴选表》(附件1,一式3份)、《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青年教师“学科骨干”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至科研处809办公室方磊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2493240374@qq.com

三、截止时间

学校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1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科技产业与服务合作处)

2019111

版权所有: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备案:浙ICP备11036339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推荐浏览器:IE6.0以上、1280*1024分辨率